February 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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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死節臨近,你們應該悔改]
(我仲未做功課﹗)
1. 庫大—情人節十日談(之十)節目
此言不妥。
「不選擇不利下一代的配偶」固然不假(尤其對配子有限的雌性),但更大的風險是「沒有後代」。所以如果找不到更好的話,「連港女也拉上床」總算「好過冇」。尤其雄性的配子近乎無限,先騎牛、再看看能否再找隻馬,也是對生殖有利的策略。在演化的競爭中,會勝出的絕不是在下這種躲起來不求偶不繁殖的,而是那些扯爛臉皮去媾女的人。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才會見到「市面」上有很多這類男生,這大概就是演化的結果。
(至於為何還會有死死主義者﹖除了以「文化影響」解釋外,「少量死死主義+大量肉麻主義者」也可能是一種演化穩定策略 ESS。)還有,你說的這部分,嚴格而言不屬於「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而屬於「性擇」(sexual selection)的範疇。雖然兩者都是達爾文提出的。
補充閱讀﹕方某—演化和人的心理、為何女生最美﹖人類的性擇
2. 阿藹@獨立媒體—09網絡動員大事件﹕「香港反保守基督教派霸權」運動
老實說,修改後的綱領還是令我有點疑慮,不過總比先前的溫和得多。
可惜他們因為和某某功撞了期,無法安排在下午才遊行,不方便基督徒參加。就像上一篇所言,我希望這個運動就算由非教徒先行發動,也應該由教徒接棒。
堡壘必從內部攻破,以開明派教徒為主的運動,才會成功。如果參與的教徒太少,很容易被渲染(死光人特別愛用這詞)成「反宗教運動」。
3. 若缺齋﹕通識教材俯拾皆是(一)—安樂死於法理學
(方按﹕回另一人)此言不當,1XXX果d根本不是公法案而是私法案。只用來規管某些團體的運作,並不涉及一般人的生活。好多慈善團體都各有一章畀佢地,唔通就係慈善機構治港﹖
你做research之前應該先搞清楚這一點,不然去問問律師。至於果位Andrew,連「尊重少數」也不懂,只懂玩「服從多數」。
馬來西亞以回教徒為主,都不敢以回教法管治非教徒。基督教反而可以話「我人多所以法律由我定」﹖
(簡單點說,無論教徒多寡,教規只管自己人。拿教規治外人,為之越界。)
之所以有人討厭基督教,就係多得你這種教徒。(雖然我都叫Andrew,不過冇興趣同唐人用洋名。這是後話。)
(按﹕法律是源自道德,但在自由民主國家,法律的主要任務是維護人民的自由和福祉。就算我們都認為說謊不道德,但沒有立法禁止「講大話」,不過小販「呃秤」卻犯法,便是此理。)
4. 化學引鄭立﹕鄙夷國語人的深層原因
「被歧視的對象,是說國語的人。同樣是外語,唯一被歧視的其實只有國語。
「大家雖然有矛盾、雖然貧窮,但至少能各自做自己喜歡的事,能得到安全,而希望這安全和自由能夠永久下去的意識,就組成了香港人。因此,對文化和宗教上有很大的包容,容許大部份語言和信仰的存在,也很少人去干涉別人的語言和信仰,這是因為大家愛惜的便是這自由。
任何認同這個理想的人,只要來到香港,都會被視為香港人。「也就是說,問題不在於『大陸』或者『國語』,而是說國語本身意味著他們有很大可能性會『擁有跟香港人生存哲學完全敵對的思想方式』。
「所以, 這不是國藉(籍)的問題,不是出身的問題,也不是錢的問題。只要一旦開口說的是國語,香港人就曉得對方有很大機會擁有一套自己不能認同的思考方式的問題。
「因此, 香港抗拒的其實不是國藉(籍), 而是『價值觀』,價值觀本來不該和國藉(籍)拉上關係,但建立在全國統一教育的這種特質下,價值觀和國藉拉上了關係。」
(註﹕如化學注,被鄙夷的其實是普通話和簡體字。但這篇是鄭立向台灣人解說的文章,而國語和普通話雖然個別用詞和語音不同,但基本一樣。)
(又﹕其實說「唯一被歧視的只有國語」亦不當,香港人嘲笑「外江佬」口音早已有之。不過語音被取笑不等於被鄙視。)對照閱讀﹕邦兄—土製香港人
Comments (2)
按化學引鄭立意思,如果大陸仍被國民政府管治,香港人可能不那麼歧視國語
國民政府也曾推行簡體,如果成功,香港人也不會抗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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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認為,2月15日的活動在早上吸引力會大減
@chairrex -
太多假設了. 很難回答.
結果我今天都睡到十一點, 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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