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1, 2008
-
how about injunction?
對於民間電台案的發展,雖然沒有曾嶸兄的高見,但很難不覺得豈有此理。
儘管我並不贊同公民抗命(或者應該說,我認同公民抗命適用的條件很嚴苛),但民間電台的做法,沒有證據顯示對任何人構成傷害。連唯一「可能被干擾」的新城電台,也沒有投訴。
政府檢控已很足夠。既然《電訊條例》是否適用,仍待法庭判決,怎麼要發禁制令﹖說干擾通訊,FM102.8只屬廣播頻道,干擾了哪些通訊﹖(誰要用FM通訊的﹖舉手﹗)
緊急通訊﹖FM頻道跟緊急通訊有何關係﹖警察/消防/救護車﹖還是解放軍要用﹖
電訊管理局交這樣的誓章,騙鬼﹖﹗說令人學習,政府不是「拉人封艇」了嗎﹖誰要學「被捕」﹖
民間電台可以令人學到的,不是干擾通訊,而是「公民抗命」這種令當權者頭痛的方法。不過長毛已是「名師」,你禁得了他嗎﹖
何況,禁制令只能禁止民間電台廣播。如果有「不知何許人」效法,禁制令禁得了麼﹖
是騙香港人不懂法律嗎﹖馮驊法官說不喜人家「選擇性犯法」,又說法庭不做發牌機構。
沒禁制令就等於「發牌」了嗎﹖還是他也覺得政府最終會輸,但要代為懲罰那些挑戰法律的「刁民」﹖(如果電訊條例真的沒問題,他們就算上訴到終審庭,總要受法律制裁的。法官大人不如想想如何收拾撞車後不顧而去的人渣吧﹗)馮法官,你只不過在告訴大家,你跟胡國興、楊振權、王見秋等人同等貨色而已。
伸延閱讀﹕
Tommyjonk—Radio Ga Ga、
世澤兄—民間電台製造干擾﹖、再論長毛的憲政貢獻、衝擊硬膠法律的議員、
林忌—點樣玩禁制令、
明報社評—禁制令下民間電台照復播 政府蠻幹不智執法宜寬鬆 (近來比較合理的社論)
拙文—about radio frequencies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