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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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續講愛情。
    正音呢樣野都係留番初三赤口講啦。

    世澤兄在他那邊提起在下前一篇文,順道批評香港人不讀書,思想狹隘。
    香港人多不讀書、思想狹隘之輩,我沒異議。
    不過我認為「活動辭書」之所以不受青睞,並不因為如此。(何況也不應該把自己沒拖拍的責任推在別人身上,連續失敗的問題當然跟自己有關。)

    就算是外國人、飽讀詩書,也不見得會打算抱著一本百科全書過人世吧﹖
    否則他們應該家家都有百科全書,而不單是放在圖書館裡鋪塵了。
    (又,雖然西方家庭有一套百科全書的比例,可能真的比香港高,但相信不會高得那裡去。)
    更誇張的說,按此推理,圖書館員應該是西方的最理想情人了。

    我還是覺得好同學的說法比較接近實況。
    我們對於「一個文人」和「一個男友/老公」的要求是不同的。一個人讀書多少,和他作為一個好配偶的條件,是不相干的。
    無論是網友看網上文章而認識在下,或者像師妹們在課外活動認識在下,所認識的方某都是「一介文人」。當妳認為這人作為朋友可以接受,不代表同樣的人成為配偶也會令人滿意。因為我們對朋友和配偶的要求不同。
    就算方某真的做到「表裡如一」(這是不可能 100% ture 的),同一個人也不一定能滿足兩套不同的要求。

    也許女孩子見這人是「一個好人」,雖然悶了一點,不過也許值得開始。說不定關係親密一點之後,會見到他更有趣的另一面。
    怎料,後來才發現,原來這人就只有這樣的一面。當他的女朋友也不沒有甚麼特別的,原來他早就把所有東西掏出來了。
    於是這期待和現實的落差,就會令人很失望了。

    之所以喜歡聽《一公升眼淚》那首插曲《粉雪》,其中有一段很切合在下的情況﹕

    「連些許的小爭吵都沒發生過,也無法生活在相同的時間裡。
    如果無法變得坦率點,那麼歡喜和悲傷也只是虛幻。」

    也許覺得在下沒做過甚麼錯事,只是「與期望不符」,所以她們不好意思向我發脾氣吧﹖
    所以如果世澤兄對香港人作一般批評,我沒意見。但對於前女友,我覺得她們其實算是很客氣的了。在下的 hard feeling 是來自(對第一位)歉疚和(對第二位)缺乏心理準備下的分手(就是我感覺太鈍吧)。

    所以當大導演(和其他朋友)以「拙文有 fans」作回應的時候,我實在不敢有多大期望。
    因為喜歡作為文人的你,不等於同樣的你可以作為好配偶。
    經過失敗的教訓,這道理已經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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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自嘲說「悶」,但事實上「悶」到哪個程度呢﹖也許要有一些實例說明。

    學生知道的最明顯例子,就是我還用著七年多前買的手提電話。老媽在同一時間都換過幾部了。
    我是愛舊的。說得好聽一點,是節儉。

    有些時候,我會邊看書邊離開學校。曾經有學生笑說,我像個中學生多於老師。
    我看,倒不如說像大學生多於老師比較貼切。
    反正我沒見過有中學生看著書走路的。

    還有,如果有人認為我穿的衣服還不錯,我要再踢爆自己,那是老媽買的。
    我對於買衣服一點興趣也沒有,而且完全沒有「襯衫」或「形象設計」的美術感。
    (老是穿起老媽配襯的「醒神」衣服,這點似乎頗令「第二個她」有所誤會。所以現在再踢爆一次比較好。)

    最後(其實這話題可以無限伸延),就是飲食習慣。
    在下不算挑食之人……

    我在學校吃午飯的時候,曾經有不同的學生跟我說「冇錢開飯」。
    我還以為他們貪心買東西把錢花光,難道連十幾塊錢都沒有﹖他們說,有二十塊錢。
    那麼怎可能沒飯吃﹖學校的焗飯飯盒也不過十六元正,還有四塊可以買東西喝。
    他們跟我說,學校的東西「不能吃」。

    雖然我品味奇差,但是其實現在學校的東西,算是不錯了。
    我讀中學時的飯堂,一個飯盒已經二十塊錢,而且味道更差。(當年的肉醬意粉,無論外表和氣味都有如嘔吐物,令我畢業後幾年都不敢吃外面的肉醬意粉。但現在學校的肉醬意粉,我覺得味道還可以的。)
    非要外頭二十幾、三十塊的食物才可以入口,難怪沒東西可吃了。

    不過慣了吃淡,所以對於味道太濃、或新奇品味的東西,不太有興趣。
    老媽每每要我「試」新口味,但其實我可以接受的新東西,不會太多。很多時候,一聽到配搭就已經知道能否接受。

    我無法接受人家把食物搞得失去原有的味道,而加上另一種毫不相干的味道。飲品、食物皆如是。

    在下吃薯條,從來只會用茄汁。吃薯片,只會吃原味、茄汁味和BBQ味。
    老媽曾經買了幾包「清新」口味的薯片回來,我一吃「形體是薯片、味道是青瓜」的那包,吃幾塊就受不了。當然我不會吐了那麼浪費,餘下的留給老媽自己吃好了。

    我不是死光社,當然不會要求政府禁制新奇口味的食物,但請不要讓我吃。
    看到她們互贈新口味薯片……我明白為何我們會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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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師會碰巧(相信不是碰巧,而是合時推出的)有一個討論愛情的 podcast
    不喜歡聽 podcast 的在下,略略聽了一篇。有一句很有感覺﹕

    談戀愛和結婚其實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了解自己。
    連自己都不了解,怎能了解對方﹖

    (後來還有更有趣的「點解有人三十幾歲都未拍拖」論,自己聽吧﹗
    雖然在下試過兩次,但其實很大程度上是被說中了的)

    「了解你自己」
    那就不要停留在通識科的層次了,我們乾脆在中學開哲學課吧。
    香港人其實很需要邏輯教育,和對各種思想多加認識。

Comments (8)

  •  
    在中學開哲學課?
    相信這個只是一個很遙遠而美好的夢,
    師資也成問題吧?
     

  • 前題:有時候,欠的只是一個機遇。好男生總會遇上好女生,這是我一直所相信的。

    正文:
    >> 於是這期待和現實的落差,就會令人很失望了。
    要視乎期待的是甚麼。要是一早就跟女友說明(雖然很不浪漫= =!),而她卻繼續有"你未能應付"的期望,就是她的問題了。

    >> 我還用著七年多前買的手提電話
    小女子的也有六年,並且因為一切功能仍然當好而未有打算更換。所以「我是愛舊的。說得好聽一點,是節儉。」並不是已絕種的態度/選擇,並且是抵抗消費主義的好榜樣 XP

    >> 會邊看書邊離開學校...倒不如說像大學生多於老師比較貼切
    或許是我沒怎樣見過世面...也真的沒見過大學生會邊看書邊走喎...^^!

    >> 對於買衣服一點興趣也沒有
    買衣服的興趣 -- 指的是喜歡改變形象嗎?我倒是想問,喜歡買衣服是否就等於懂得穿衣服嗎?還是只懂得隨著消費的潮流走,沒有自己的style!

    >> 他們跟我說,學校的東西「不能吃」。
    這是學生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我班的小朋友同樣覺得飯盒難吃,而我完全不覺得=""=)只要你不阻止你的partner自己找別的東西吃,或是容讓自己陪她「食好D」,就不是問題了。

    >> (上一個post)我不拍拖時做甚麼事,拍拖時其實也是做那些事而已。也許你會覺得豈有此理,不過我沒法子想像把自己生活變成完全不同的樣子。
    為一個人而完全改變自己的生活,不值得。若然是兩個人自然配合之下慢慢演變成共同接受的生活方式,那麼改變還真的是大問題嗎?

    總結:
    不甘於現況(單身),就要做點改變。改變,不代表要放棄現有的生活方式,卻要改變態度。如你說要麻煩母親大人買衣服,就學自己買嘛~ 最初買得未如理想,就當交學費好了。(再說,你也不好意思要母親大人替你一輩子買衣服吧 = =!) 最重要是心態上願意改變,肯給自己機會。試過之後,還是決定回復原狀,最少也對自己認識多了。

    未試過就說不可以的人註定不會成功。這是我的座右銘。少少(而長氣的)愚見,見笑了。
    祝福你,早日遇上一個既欣賞你,又能與你一起生活的女生。互勉之~

    同樣在努力改變中的路人甲 =)

  • 方兄, ki_starrysky實在說得太好了!!!
    只能說機會或許是低了一點, 但不至於是零巴仙啊.

    文中提到的甚麼"愛舊", "邊走邊看書", "對買衣服沒興趣", "對食物要求低"等東西, 愚以為都不算太freak, 身邊也有數位女性朋友都如此, 我自己也如此, 起碼幾年前還絕對是如此!

    說是幾年前絕對是如此, 是因為這幾年間, 我大概經歷了ki_starrysky所說的改變, 我學買衣服, 學化粧, 學弄頭髮, "試過之後,還是決定回復原狀,最少也對自己認識多了", "最初買得未如理想,就當交學費好了".

    就像電車男都花過心機去改變.

    不知有沒有看近來明珠台日劇"不能結婚的男人"? 主角有方兄的影子...... :p

  • 思想狹隘的,可能是黃世澤呢

  • 先回purcellyau: 這裡不好說人家長短, 只說方老師好了.
    回方老師: 看你文章久了, 就覺得你個性比較平面, 除了書以外, 幾乎扯不起其他話題. 除非你找到讀子.Readman吧.

    出典: Read Or Die

  • purcellyau:有話不妨直說,不要閃閃縮縮。我倒是很直,我一向認為香港人思想膚淺。

  • 方兄,你是在寫相親告白嗎?「本人未婚,戀愛經驗有限,是表裡如一的書痴、悶人,對食物、衣著、隨身物品非常隨便,有意請洽。」

    Ki_StarrySky 的意見很好呀。 不說其他,買衣服仍要靠方太不太好吧,除非你指意以後女朋友/老婆會為你做同樣的事。女孩子不喜歡「媽媽的寶寶」喔﹗

    I am Queen - 我們不愛媽寶
    http://www.wretch.cc/blog/illyqueen&article_id=9855420

  • 作為一個女生,魚頭要掌聲鼓勵一下  Ki_StarrySky ,她寫得十分好,當然魚頭也認同她的說法。

    有一點無聊的想補充

    >> 會邊看書邊離開學校...倒不如說像大學生多於老師比較貼切

    =>魚頭自問都會,當日於錢四陣地也是如此,但當某一天頭撞上人文館的電燈柱時就從此只會起乘搭交通工具時睇書。

    >> 他們跟我說,學校的東西「不能吃」。

    =>當你的學生嚐過外面的 (e.g) 螢光色豬扒飯,他們就知學校的是美食! 他們只是嘆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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