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 2006

  • 新一期聯合報﹕Word 版 / HTML 版

    新聞﹕推出大富翁紀錄法建議、八三校友會選舉在即、對外社評—商議犯罪不屬言論自由
    知識﹕節目預報、雋語錄
    副刊﹕方潤思懷—求學不求分數、社意新事—民主與反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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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想在這裡說點話,但後來覺得這些說話私下講比較好,所以用 message 代勞好了。

    寫完了,心神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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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anga 的 Audio 庫似乎是一個不錯的設計。
    先前想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些音樂,其實只是在改 HTML 檔,很容易流傳開去。現在用 swf 分享,有兩個好處﹕
    1. 不會每一頁都有音樂,那有可能是一種騷擾。
    2. 要拿走 swf 的音樂和影像檔,某程度上比較難(當然電腦玩家還是有方法),那麼我就不擔心讓音樂四處散佈,而令版權持有人受損失了。

    我尊重版權,但我不完全同意版權持有人的看法。
    如果嚴格按照唱片的版權聲明,當然指明除了個人收聽,「甚麼都不准做」,理論上就算用 Discman 拿出街上播,被其他人聽到也算違約。
    但道德的界線不像法律那麼非黑即白,我認為尊重版權,不等於所有事情都不准做。

    因為版權的意義,在於保障持有人的利益。如果把檔案放到網上任人下載,那麼當然就大家都不用買了。那麼很明顯是不道德的,跟偷、搶沒分別。
    但如果摘錄部分音樂跟人分享,那又有點不同。我認為性質其實跟寫書介時引用一些內文相同,都是用來輔助表達自己的想法,順便向讀者分享這本書或音樂的內容。
    人家不可能因為讀 / 聽了少許,就不需要買,喜歡這本書或音樂的人,就要去買了。這其實對版權持有人,並無害處(如果不聲稱「有益處」的話)。
    既然版權持有人的權益不會因為我這樣做而受損,那麼我就認為自己這樣做沒有錯了。(雖然嚴格而言算違約)

    現在把一些音樂檔放到 Xanga,間中會拿出來分享。但過了一段時間,就會收回—因為我還是鼓勵大家去買的。

    今天的心情
    巴凱貝爾卡農曲(Pachelbel's Canon,見三月十八日日記)﹕

    (播放已刪)(來自 Masterpiece Disc 2,各大唱片鋪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