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6, 2006

  • 好忙
    (雖然其他人見到你不斷剪報紙,會覺得你好得閒……咁不如你幫我剪啦 )


    睇到曾繁光o係《星島》寫左幾篇以「禮教吃人」為題,講中學生性問題的文章(刊於十二月中前後)。心酸,但也令我繼續「撐」下去讀《星島》的動力。(還是那句﹕職責所在,不讀不成)


    我罵衛道士,只是從理性分析﹔
    曾繁光的控訴,以其所遇到的個案為例,更有衝擊力。


    昨晚的《新聞透視》,其實很值得學生一看。
    不過如果你是讀化學(或生物化學)的,或者有讀科學雜誌,這就是舊聞。
    「反 DHMO」笑話,在2004年7月的《科學人》裡已經有提及。
    這個玩笑重要之處,是暴露出美國人反科學的文化和神經質。
    (如果去查查英文維基的話,更會發現這個笑話在1990年已經開始。)


    其中訪問港大學者,學者再次說出這句﹕



    所謂毒並不在於哪種物質,而是在於劑量。


    又再抖起我「被屈」的艱苦回憶,和那些衛道士的反智水平。



    當我引用「凡藥都是毒,凡毒都是藥。藥和毒沒有本質上的分別,分別只在劑量」這個藥劑學常識的時候,某人竟然要求我 quote reference﹗


    我去邊度 quote 俾你﹖「1+1=2」去邊度 quote﹖﹗(註)


    就是不知道那位衛道士有沒有看電視。
    不過看也沒用。反正這種人自摑嘴巴太多,早已腫得失去知覺,多摑一下跟少摑一下也沒分別。


    (這種事,蜻蜓點水就夠,再說下去就無聊。回到主題。)


    只要劑量夠少,砒霜也沒有毒﹔只要夠多,喝水也可以殺人。
    (所以 DHMO 殺人,就算不講淹死,而講毒死,理論上也可以是成事。)


    我在八月二十日日記介紹的醫學類書籍,讀者文摘那本《危急應變指南》就曾經提到美國人喝水喝死的事。



    死者是個婦人,在家中不慎喝下漂白水,於是打電話向救急中心求救。接線員教她,等救護車來之時,可以先喝點水稀釋漂白水。
    怎料這婦人太慌張,情急之下不斷喝水,大概喝了一兩桶水。於是沒有被漂白水毒死,反而「中水毒」(water intoxication)而死。


    從生物化學角度而言,「中水毒」是因為「水太多」導致浸透壓(中文/英文維基)過低和電解質濃度不足,繼而引起各器官機能失調。
    當然,如果你懂得預科程度的生物學,已經可以簡單地理解。當血液裡水太多,即是鹽濃度會太低,血球變成 hypotonic (低滲)。在滲透壓影響下,水會從血液滲入血球,最後血球就會因為壓力太大而爆裂(溶血 heamolysis)。
    連血球都會爆,你條命仲唔危危乎﹖
    (嚴格而言,溶血也可以因為感染—例如瘧疾—而引起,在此不論。)


    結論﹕港式三字經有云「失失慌,累街坊」,此婦則自累矣。


    再者,日本的毒理書籍(忘了是不是《最新日常用藥寶典》)也提過更驚人的事﹕日本人在江戶時代就知道喝多少豉油(醬油)會死。



    為何會知﹖因為日本當時有位「二世祖」,閒來無事專門研究各種事物,曾經有一次懸賞僱人喝醬油,研究出喝醬油致死的劑量。(劑量如何,我當然沒背下來)
    被僱的人怎樣﹖既然知道「致死」的劑量,他們當然是……


    日本人就是一貫「變態」,研究起來不顧一切,面對弱者更不會講人道。所以日後有「七三一」,也只是「發揚民族精綷」吧﹖
    那筆懸賞,還是稱為「安家費」比較貼切﹖


    (註﹕又來個李天命式的註。「1+1=2」是以日常十進制算術之下的常識而言。二進制的「1+1=10」、以至 IQ 問題的「1+1=田」之類不在此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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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頭一棍﹕


    阿寬《禮物的煩惱》,2005/12/15明報。



    ……連送甚麼可以令身邊的人開心也不知道,那該自我檢討一下。


    送禮講心思,誰都知道,但心思從何而來﹖


    ……心思的多少,不外是關注。對方打開禮物時那一句「你怎麼知我想要這東西」,答案不過是「你不知我如此留意你的一舉一動。」


    他/她的需要有時不是某一樣東西,但仍然可以用物質來表達。但物質本身的意義不大,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你的需要」這個信息。


    心思往往被誤解成花巧與難度,當然,這也代表著願意為對方付出時間和精神,是無功也有勞的作用。


    沒有甚麼比猜中心意更窩心,特別是女人,打開禮物時若然有被你看透的感覺,你心中那份滿足,就是最佳的回報。


    對我而言,真的很難。
    因為我對於「人」這種生物的反應特別遲鈍。
    不要說疏忽,就算留意了一舉一動,可能想了三年,也未搞清楚那是甚麼意思。(總不成把所有東西都買回來吧﹖)
    所以看這種文章,除了痛心之外,也做不了甚麼。


    在博弈當中,猜中對方心意的往往會贏。
    所以看透對方的人,往往更有出賣對方的本錢。
    (可以出賣而不出賣,那就是一種「高貴情操」了)


    這其實就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的本質和原因。


    她認為看透是愛的表現,(這當然不全假,但也不一定真)
    對他來說,看透可能只是一種手段。
    究竟是因為愛妳才看得透妳﹖還是為了利用妳而看透妳﹖This is a question.


    我又怎樣﹖
    知我不難。
    「可與適道,未可與權。」—《論語.子罕》
    這才是難。


    (註﹕引文中「他/她」的寫法,我一般認為累贅,因為「他」一般不帶性別。不過本文必須強調兼及男女,為免「他」被誤為男性,這個寫法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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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政府打個廣告﹕



    除了展覽之外,尚有很多講座、參觀等活動,讓市民了解科學在公共服務之中的應用。


    因為性質特殊,不方便列入新一期《聯合報》的節目預告。
    請往有關網頁查看詳情。


    (非常不喜歡題目這種套用「執政為民」的新黨八股。不過我也想不到更好的名字,「科學便民」又太台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