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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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機,打了一大篇東西立即消失。為何有那麼多人想 Bill Gate 死,是可以理解的。
)
《瘟疫的文化史》差不多讀了一半,越讀越不對頭。
故事還說得不錯,不過資料太不準確,例如﹕
1. 談梅毒時竟然說哥倫布到過太平洋的加拉帕哥群島(p.94)。
(如果哥倫布到過太平洋,還不找到印度﹖)
2. 談瘧疾時又說攻打在福建、廣東一帶的南詔(p.120)。
(南詔不是在雲南嗎﹖)
當趣談來看還沒所謂,如果當成做功課的材料,恐怕為識者笑。
但更可怕的是,學生沒有常識(多半如此),看了也不覺得有問題,照抄不誤。
更更可怕的是,連老師也不知道,批閱無疑。
結果大家連資料有錯也不知,就完成了「專題研習」了。
所以我常說,老師不愛看書,怎麼教好學生呢﹖(除非我們只要填鴨……而且我不是說教學生守紀律)
但教育改革已經把老師忙死,不是追考核,就是趕著跑研討會,還有時間看閒書嗎﹖
沒有愉快教學的老師,怎樣令學生愉快學習﹖
我們的教育究竟在追求甚麼﹖
那些所謂基本法問答比賽、昨晚聽的國民教育問答比賽,盡問些無聊瑣碎的問題。
要學生背基本法哪條講終審權、誰是解放軍司令員,有甚麼重要﹖
問原則問題學生卻不懂,只懂背條文號碼。這種能力連當律師也沒用(我未聽過法律學院要學生背法例的),何況是當一個視野廣闊的公民﹖
我常常引述法律條文,但從沒背過法律章數、條文細節和號碼。(至少我只知道基本法總共有一百六十條,千萬別問我哪條講甚麼)
香港有一個網上法律資料庫,只要懂得哪種問題查哪些法例,還怕找不到嗎﹖
要是懂得搜索,連世界各國(當然主要是先進國家)的法例都查得到。我就是靠這個才找到大堆法規資料,令老闆喜出望外的。
全世界有那麼多法律,今年加這條,明年改那條,你背得完嗎﹖
記性奇差如我,當然知道記性好是好事,但記性好也不是用來背這種無聊的東西。(就像背圓周率一樣,除了表演之外,毫無用處)
與其背基本法,倒不如叫學生背四書五經,還有益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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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想著她。
是我貪心,只想得到她的愛,可沒想過為她做甚麼。
我最想做到的事,就是如果她覺得不高興、受委屈的時候,我能夠做到甚麼去安慰她。但我通常都不知道可以做甚麼。
思念也是作業。
思念一起,立墮輪迴。
想寫一副對聯貼在圖書館,都是曾子曰。
但只想到下聯,對不好上聯﹕
「書未讀矣﹕言無味矣﹗面可憎矣﹗
交不信乎﹖謀不忠乎﹖傳不習乎﹖」
(上聯﹕三日不讀書,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
(下聯﹕吾日三省吾身﹕與朋友交而不信乎﹖與人謀而不忠乎﹖傳不習乎﹖)
忘了誰寫的七事詩﹕
「琴棋書畫詩酒花
當年件件不離它
如今七事全更變
柴米油鹽醬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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