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本來正在寫書介(其實還有功課要做),不過先貼一點東西。 ---
1. 有關淫審 1.1 某教會學校派發家長信,但只准家長簽名「支持管制」,見高登報道。 又一個做壞見證。(當然,如果你去問他們,他們一定說自己沒有強迫家長簽署交回的。) 確實有些人憎恨基督教,但其實他們沒能力讓其他人討厭基督教。只有基督徒可以令人討厭基督教。
1.2 女同學社一人一信大行動 (尚有其他相關文章可供瀏覽) 1.3 有些人振振有詞,說他們不反對修例,只是要改名、把其他非親密的同住關係也納入其中。 這樣的修訂,之前張達明也提過,並非不合理。但問題是,我們要小心有人玩「拖延表決」的伎倆。 因為突然要求擴大保障,條文等於要重新擬訂,立法時程可能最少拖延一兩年。於是某些不欲見到同性戀者受保障的人,就可以消除眼前「危機」了。他們更可以在研究擴大保障的過程中玩手段,令原本已擬好「保障同性戀者」的條文一起拖下去,最後不了了之。 可以試試反問他們﹕「既然你們也支持保障同性戀者,再進一步擴大保障的條文需要時間研究,那麼不如先支持通過保障同性戀者的原修訂案吧﹖我們可以同時通過表決,要求政府立即開始研究擴大保障範圍,稍後交立法會通過。兩全其美。」 如果他們不接受的話,就可見他們所謂「擴大保障」的用心,並非因為他們對其他同屋同住的人充滿愛心、唯恐他們不受保障﹔只是他們對同性戀者充滿厭惡,唯恐他們受到保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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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關於大富翁。 星期三 last day,是活動日。既然學校鼓勵師生同樂,方某當然又拿大富翁回去玩。 學校開放下棋的房間,也有一副大富翁。不過看見玩的人,顯然都是不懂玩。 於是我坐在旁邊,教他們怎樣玩才正確。(這確實有討人厭的危險,幸好他們也不怎樣拒絕我,不過他們日後會否繼續用不正確的方法玩,就沒人知道了。) 中途見到 W 老師,他說「大富翁玩好耐架喎﹗」 很明顯也是不懂玩。懂得玩的就知道,一小時內令人破產並不困難,就是公開賽通常也是兩小時左右就玩完。 有另一個同學都過來,指出同學玩法不正確之處。 我﹕「既然你咁叻,不如同校長講開返個『大富翁學會』,我請你做助教丫﹖」 眾人叫好。 某生﹕「全年都玩大富翁﹖」 畢竟不懂玩,所以到收場之時候,他們還沒玩完。 到下午,輪到高年級的學生回校(早上是低年級學生回校)。由於助理去了家政室參加烹飪比賽,我就在圖書館開局。(這一天明明是同樂日、不是上課日,但下午來圖書館溫習的人不比平日少。)
邦少不見了,於是和 M、另一位組員開一局。 之後又有個以前的女組員想加入,於是大家同意下讓她中途插入了。(其實「冇著數」,因為大部分地給我們買了) 還有兩個舊組長想加入,說不如乾脆再開一局。M 反對,於是就旁觀算了。 S 老師見到,問我﹕「你有冇玩過世界版﹖」 我﹕「冇,據玩過既人講那個電子卡交易系統很浪費時間。」 S 老師﹕「唔係呀,玩到訓覺部機都可以記低聽日繼續玩嘛﹗」 單是這一句,恐怕同樣是不懂玩的表現。(如果你話玩 Axis and Allies 玩過夜都仲叫合理) 令人遺憾的,就是 M 的態度還是沒學好。 雖然不至於「心靈受傷害」,不過向他收租時他竟然說「畀你買藥呀﹗」這種詛咒話,我還是很驚訝。玩遊戲而已,怎麼要口出惡言呢﹖
不過,大富翁向來是個不能霸道的遊戲,他很快就「現眼報」。
話說有一次,我擲骰時出了個「五」,另一顆斜擱在機會卡上面,所以我拿那顆骰重擲,變成「雙五」。M 立即反對。 我問反對甚麼﹖他說一擲就要兩顆一起重擲,不能只擲一顆。 哪有這種規定﹖他說雙骰可以重擲,不能讓我跑得那麼快。 既然他堅持,就讓讓小朋友吧﹖結果我兩顆一起重擲,竟然讓我買了紅色組最後一塊地﹗(我已經有兩塊了,就差這塊集齊一組) 佛家「與人方便,即是與自己方便」的道理,恐怕他還不明白。
(其實這一局我開局時運氣也很差,不停跟著他們走,他們買了地我就走上去交租。我買的地也比他們少,後來運氣才慢慢變好。)
更搞笑的是,他第一個被我收租收到破產出局。 M﹕「…乜又係輸畀方sir架……﹖」 我﹕「唔好講技巧,你咁既態度,就算出去玩公開賽都係死路一條。」 玩遊戲要認真,但也要有平常心。玩得開心,贏輸也開心。如果玩到心生怨憤,不如不玩。
這件事,我知道跟老媽講,她一定叫我不要再跟他玩。(果然) 不過在我眼中,遊戲也是一種修養人格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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