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4, 2012

  • Governing Hong Kong: Insights from the British Declassified Files

    李彭廣《管治香港﹕英國解密檔案的啟示》,香港﹕牛津,2012

    「回歸」後香港政府經常被批評施政不善,那麼最簡單的方法自然就是拿以前英治時期的香港政府作比較。

    以英國檔案來討論香港管治的中文著作(恕方某沒留意英文的),這並非第一本,先前王慧麟已寫了《閱讀殖民地》。不過王著比較偏近於「小品」,而李彭廣這一本似乎是暫時寫得比較詳細者。

    之前介紹過曾銳生的《管治香港﹕政務官與良好管治的建立》,當時在下已嘗試討論「為何都是那批政務官,回歸後就處處碰板﹖」的問題,並認為原因包括﹕

    1. 權力來源不同,港英政府背後是民選的英國政府,間接受英國議員監察。
    2. 當年有外來政務官,帶來國際多元化經驗。
    3. 當年政務官獲充份權力制訂政策,回歸後以「高官問責制」凌駕政務官,令士氣受損。
    4. 英國接受海外殖民地「半獨立」處事,香港官員可為香港利益打拼。中共卻處處「防獨」,香港官員難獨立決定。(這裡還未提及中聯辦的干預)

    本書分析英國檔案,提出更細緻的論點,例如英國建立了殖民地研究體系,鼓勵本國學者研究殖民地事務。而且英國早年有遍及全球的殖民地經驗,所以英國政府可為香港政府提供有價值的建議。(不過這個體系是戰後才妥為建立的,之前介紹的《香港工程考》就提及過英國官員不知香港實況而指三道四。)
    由於這個研究體系是在英國本土的,所以香港習慣了有事就找外地專家。香港政府並沒有建立自己的研究體系,變成不斷找顧問公司臨事拉伕﹔而中國政府向特區政府提供這種「建議」亦是不合適的,除了會被視為「干預」外,亦因為兩地制度相距太遠。上次「剪布」時發現回歸前立法會會議常規沒有規定的,以英國議會慣例為準,回歸後卻變成「參照其他立法機關慣例」,規則變得含糊不清製造弄權空間,便是一例。

    再者,英國的情報體系和殖民地的也是連成一線,由下而上收集情報到英國,殖民地亦分享到英國收集的其他情報。現在港共政府一定也有類似的情報操作,不過有多深入就不是我們一般人所能得知了。
    更何況,就算不是機密尤關,香港日後的研究也會受香港沒有檔案法影響。港英時期雖然也沒有檔案法,但英籍官員跟隨英國傳統,對保存檔案很重視。現在的官員沒有法律要求就不做,甚至胡亂破壞檔案,遲早就算不是機密的東西,日後學者和市民都沒法查得到。官員固然可以藉檔案不全逃避責任,但沒有檔案參考,想研究改善管治之道就更難了。(所以我們應該支持朱福強他們爭取訂立檔案法,不能事事讓AO行外人亂點專業)

    最後還有一點很重要,但大家不讀檔案都知道的,就是港英政府有自知之明。他們知道殖民統治先天欠認受性,還要抵擋中共,所以力圖「行政吸納政治」。把社會不同界別人士都吸納到行政過程中,盡量在政策制訂時已了解各方立場、回應需求和消除反對,避免政策出台才惹來反對的尷尬場面。這樣做當然說不上民主,但至少能吸納民意減少阻力。
    問題是回歸後特區政府把各種諮詢組織都當成「獎賞」「自己人」的獎品,親疏有別下這些組織和委員會已失去「吸納民意」、「下情上達」的能力,只是「承宣官意」的工具,所以「我們明明諮詢了,怎樣出來才那麼多人反對﹖﹗」的情況越來越多。無論有沒有民主普選,這種「誤用諮詢組織」的錯誤一天不修正,民意無法順利反映到政策上,特首高官搞多少「摺櫈落區對話騷」都挽救不到,被「怒民」包圍是必然的結果

    方某這樣說,並不是說特區政府重拾英殖手段,香港就自動回到 Good old days。有些手段固然還有用,但時代和整個體制的變化是不能挽回的,形勢已經不同了,並非殖民政府之一招兩式所能救。以中港兩地制度和發展差距之大,根本不可能套用當年英國對香港的那種關係。
    問題反而是無論中共對香港的態度,或者香港人本身的心態,都沒脫離「殖民地」的思維。這一種殖民/難民式思維一天不改,香港人一天不負起「香港是我家」的重擔、放開眼界擁抱世界,自發站出來為香港做到最好,香港就不只是一時混亂,而是永遠沉淪。

    在再次推介劉紹麟的《香港的殖民地幽靈—從殖民地經驗看今天的香港處境》,搞「本土政治」之前,宜先知道過往的殖民地經驗,除了優美一面,還為我們戴上了甚麼枷鎖。就算你不喜歡某些左翼思想,但如果我們思想上不「脫殖」(這正是左翼常用詞語),也不可能真的自治。

    (方某人其他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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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或挑骨頭﹕

    p.69 「便會聯繫在倫敦的中國大使館或在北京的中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作處理」

    很明顯這裡「及聯邦事務」幾個字是英國外交部才用得上的,誤植了。

    p.78 「要取得外交事務大臣的批准」

    這段公文寫於1973年,根據維基的資料,1968年這個部門已改為「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由外交部及聯邦事務部合併而成。

    p.99 「不一定認同種族間隔政策」應為「隔離」

    p.151-152 「因應英國下議院秘書的要求,殖民地部在回覆港督的電報中,只轉述有關議員發言和表決的意見,並沒有提及認為港……感謝英國下議院秘書時表示,港督的電報就有關律政司意見的描述可能有誤導之嫌」

    兩頁之間很明顯漏了一些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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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評論﹕

    亞洲週刊﹕李彭廣解讀英國治港謎團

    自由亞洲電台﹕方思行書評:李彭廣的《管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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