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 2011

  • few words on 71

    [七一遊行的幾句話]

    (阿sir話「幾句話」,你唔係真係信得幾句下話 )

    1. 連向來親中的莊生兄都說要來參加,獻出他的「第一次」,我就覺得「今年一定搞得大了」。
    事後才知道,原來日月報聲稱31%的人都是「第一次」呢。

    2. 同樣參加了香港地的以逸待勞飲茶團,臨近三時才有大量人潮從地鐵站湧出來。

    每次遊行都會帶大量水,除了解渴外,在怡和街那一段往往等到頭暈,飲水才可以保持清醒。
    這次我有一支 1.5L 保礦力,分散裝入兩個較小的水樽備用。非常充足,到回家差不多飲完,剛剛好。

    莊生兄首次參加,我沒想起早早提醒他買水,那就辛苦多了。因為最難捱的其實是邊寧頓街轉出怡和街,有如普選等十年也不見寸進的時候,兩旁都是高樓大廈,又悶又熱。

    幸好,這天下午雖然放晴,但間中有雲。而且濕度不高、間中有涼風吹送,是上街的好日子。

    3. 進場,一個球場被鐵馬清空了,然後兩三個球場差不多站滿人,最近銅鑼灣那兩個看不清楚。應該未滿,因為大會不斷叫人去那邊。可是當遊行開始,中間兩個球場出現空位,入場人士(包括我們…)自動就填進去了。

    大會要求大家先去後邊,讓久等的先出發。但我想這並不能歸咎於參加者自私,而是「排隊時見到空位就填上去」的自動本能,入場的人見到附近有地方空出來自然就會走進去。如果要按序出發的話,恐怕要找糾察在球場邊拉繩,引導入場人士走向銅鑼灣那兩個場才成。

    當然,更大的問題是,警察只開一個閘口,根本是不可能走得快的

    4. 遊行太慢的主因,除了警方只開一閘,另一問題是永遠在邊寧頓街製造樽頸﹕

    政猶水也,欲其常通。人也一樣,過往在下已說過﹕

    歷次遊行,永遠是以伊榮街/邊寧頓街轉出怡和街一段走得最慢。就算不計警察阻撓,單是由三條行車線線轉九十度角後剩下一條行車線,就足以造成樽頸(紅色路線)。……

    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只要把電車服務暫停,讓遊行人士直接由高士威道經電車軌走入恰和街,就可以疏散得很快(綠色路線)。其實遊行日子都是假日,不是交通高峰期,而且會選擇電車的人都不是趕時間的人,所以就算電車暫停服務幾小時,只要提早宣佈,也不見得對交通造成很大影響。

    有些人說警方故意要遊行走入樽頸位,是為了令遊行過程「痛苦」,減低民眾參與意欲。
    看倌當知,方某並不喜歡以陰謀論看行政上的技術考慮。我寧願理解為警方交通部有意把受影響的交通減到越少越好。
    不過,電車實在不算是甚麼主要交通工具(以搭客流量計),其他交通(如巴士)都只是改道而非暫停,如果連過萬人遊行電車都不能停就說不過去

    今年更證明了這點。
    當我們花了接近一小時才走到波斯富街路口,就見到原來以跑馬地為終點的東西行電車,都改為上環西港城(西行)和北角(東行)了。很明顯是遊行人數太多導致原本轉入跑馬地的波斯富街路口無法開放。
    再走到近警察總部的莊士敦道路口,所有電車都在排長龍了。當見到電車由莊士敦道裡一直排出來,就可以想到應該是整段電車路都停下來了。

    既然如此,何不一開始就宣佈電車暫停服務幾小時,讓遊行隊伍盡快離開維園﹖
    (我甚至覺得連軒尼詩道東行線都應該封閉掉,反正遇上遊行一定大塞車的,何必走這條路﹖)
    讓遊行人士快點疏散,說不定還可以快點解封呢﹗

    遊行阻街,往往不是因為遊行人士不合作,而是因為警方安排低能。六四晚會後百多個示威者按原先批准路線步行往北角警署,本來只是小事,中途卻被警方攔截導致大塞車,就是例子之一。

    今年口號﹕

    「釋放維園人士﹗加快遊行步伐﹗還我軒尼詩道﹗」

    後話﹕另一段擠塞路段是修頓球場前的一段軒尼詩道,走到修頓才見到原來是人民力量的支持者聚集佔了遊行路線寬度的一半。不過倒沒有上次毓民在鵝頸橋路中心籌款擋路那麼離譜。這個位置勉強可以接受。

    5. 外傭協會很有組織,而且跑得很快,他們的糾察還不停拉著麻繩「變陣」,大有八陣圖之風。

    他們的口號也很有趣,除了英文版還有廣東話。

    「加人工﹗」

    (這句大家都跟著叫,莊生兄說聽起來有點像「法輪功」)
    (方某人回應﹕「加人工﹗你地衝﹗」)

    「我地係工人﹗我地唔係奴隸﹗」

    (香港地站友回應﹕「但我地都係奴隸﹗」)
    (有人聽成「我地唔係露底」或「我地唔係臥底」,我就覺得很像「我地唔係淆底」﹗)

    中途他們還(不知是否)忽發奇想,竟然把「加人工」三字填入聖誕歌中,不斷唱「~~~加人工﹗加人工﹗快d加人工﹗~~~」

    要不是遇上他們,怎麼能忍受邊寧頓街那一段﹖

    6. 報載楊紫瓊因飾演昂山素姬被緬甸政府驅逐出境。我見到毛孟靜在公民黨街站的樣子,忽然覺得她的樣子其實更像昂山。莊生兄也同意有兩分像。

    途中拍攝到的「 歐陽同宗會」(讀起來很繞口),同行的人都說不明白這三姓有何同宗關係﹕
      (這送給星屑醫生 )

    見到李達靈和周澄為參選評議會擺街站(果親校官派連周澄都驚,因為知自己冇群眾基礎吧﹖),餅兄立即跑過去打招呼,不過沒簽授權票。(餅﹕我脫離左中大啦 )

    街站的口號我都改裝了﹕

    領頭﹕「林瑞麟——」眾﹕「下台﹗」(我﹕「翻閹﹗」)

    有位兄台問我是甚麼意思,我說既然林公公已閹,那麼唯有重新接駁再閹一次了。
    兄台說﹕「翻閹不是這意思耶」(方註﹕翻閹指正式退休後重新以合約形式續任)
    鬼唔知咩……擺明是亂來搞爛gag呀……

    後話﹕到政府總部還碰到昏君,真的巧。

    7. 有關人數

    民陣說有過二十萬人參加,固然誇張。(葉一知認為可信,但我認為單靠印象實在太不可靠了。而且如果維園有二十萬人出發,今年三時出發、龍尾五時二十分離開維園,即是說每秒要有二十二人離開維園。在高峰期有可能,但警察不時截龍,恐怕不能持續。)

    但警方聲稱只有五萬一,恐怕更誇張Twitter已有人指出等於每秒只有4.19人離開維園,正常人都知道沒可能那麼少。而且有高登人指出,維園足球場一向以二三萬人為「滿」,開始時已滿了三個(如前述),即是說當時至少也有六萬人吧,還未計開步後仍然從天后湧入的呢﹖(不過他聲稱警察朋友說「八成人由銅鑼灣加入」恐怕不實,我可見不到有那麼多人中途插隊。)

    以我當時所見,和我一起離開維園的,以目測估計每秒「出閘」的至少有十幾人。但考慮到警方不時「截龍」,就當把「每秒4.19人」上調為「每秒8至10人」好了,最少也應該有七至九萬人離開維園才是。這裡還未計中途加入和擺街站的人呢﹗

    (這說法還未計入後來警方加開閘口帶來的人流,因為我見不到無法估算。據聞這一開閘令民主黨和人民力量的支持者相遇,有些看起來是人民力量的支持者聲稱,這是警方陰謀令兩者起衝突。不過街站但凡有民主黨的地方都必有人民力量「相陪」,看來是故意的吧。既然你們一向都主動找民主黨「算帳」,那麼警方還需要實行陰謀嗎﹖)

    如果拿「七至九萬人離開維園」(我認為估「每秒八人、總數七萬」已是很保守的估計),再估計有20%的參加者並沒有進入維園(例如中途加入、或者擺街站之類),即是總人數應有九萬多至十一萬多人

    總而言之,遊行人數有十萬或以上是很正常。

    鄧璟對警方的數字有一斷很貼切的形容﹕

    警方採用的「最高峰時參與數字」極為取巧,看來好像是估算參加人數,實際上只是在某一特定時刻「Take snap shot」,只公佈某一刻的人數,營造遊行人士很少的假象。可恥與否,自行判斷。情況就像我問你昨晚吃了多少碗飯,你答我「最高峰時有一啖飯食緊」一樣白痴。難得傳媒還爭相引用這個數字。

    鄧璟還改以「排巴士」方式估算,說總人數至少十萬,但估計的因素很多。

    不過,近年警方數字和港大民調的數字比較接近(警方數字通常是港大民調的下限),今年港大民調在警察總部外軍器廠街天橋點算,由14:52到20:45數到四萬一千多人。雖然隊員每數三分數會休息兩分鐘,會導致誤差,但應該可以用統計方法調整得到。而且當日龍尾九時多到達政府總部,在軍器廠街數到八時多應該沒數漏的了。他們根據去年民意調查有70.4%的參加者經過軍器廠街天橋底,推算今年有5.4萬至6.4萬人。這個數字看起來是偏低的,但我們還是要面對和解釋。

    (其中一個可能是往年參加的人較少,所以大部分人會走畢全程﹔在較多人參加的年份,中途加入和離開的人會較多。葉輝指出2003年的七一只有57.1%參加者經過該點。不過既然港大民調只數到四萬一千人,那麼就算假設一半人沒經過該天橋底,總數都只有八萬多而已。)

    8. 「搞事」和警權

    這次見到軒尼詩道上幾乎每隔幾百米,就有個警員要肩負有兩幅橫額的大袋,相信就是「非法集結」和「使用武力」那兩幅吧﹖似乎警方也料到有「遍地開花」這一著,不過我想會在遊行中段就「玩野」的機會應該不大吧,向來都是先讓「不玩」的人行完,遊行尾聲才開始玩的。

    方某身子弱又捱不了夜,所以通常不會參與「下文」。有些社運朋友看不起我們這些「行事如儀示威者」,認為政府不理你、沒有用。我的看法有點不同,如果民陣依他們所言跟警方反面,就會變成非法集會,參加的人就少得多。就算不理「數人頭」這種低層次問題,人頭造成的「勢」對於想「玩」另類行動的示威者其實也有幫助的。人數越多的示威越受傳媒注意,記者越多的地方警方越不敢濫權。畢竟香港的傳媒再「河蟹」,警方做得太離譜還是會被揭發的。
    每次「和平」示威吸引來的一般大眾,其實是(有意或無意地)為稍後的出位示威鋪了路。如果一開始就是非法集會,只有一千幾百人參與的話,警方要打壓就容易得多,甚至可能打了你一身也沒有人知道。我們這些「孱仔」沒有直接抗爭,不代表毫沒作用,所以「如儀」的事還是要有人做,「孱仔」也應該要參與的。當然,如果你捱得夜的話,就算單單去當「花生友」圍觀警察,也足以營造壓力,讓他們不敢亂來

    因為社民連分裂,今年出現了「社民連X八十後青年散兵游勇」和「黃毓民指揮人民力量」分頭行動,反而變成「遍地開花」,令警方一時措手不及。
    之後警方對手無寸鐵赤身衝撞的示威者濫用胡椒噴霧(他們有那麼多人、還有警棍、盾牌陣,有必要動用法律守義為「火器」的東西嗎﹖),又試圖趕走記者和人權監察羅沃啟這些穢事,有留意的人都應該知道了,不知道但有心了解的也很容易找得到,所以在此不贅。

    警方先否認「無警告使用胡椒噴霧」,之後又改口「被迫無警告使用胡椒噴霧」,其實也夠滑稽。可惜現在的河蟹傳媒不會告訴你的。

    (後話﹕我想下次不如大家約定,齊齊不保釋吧。上次有幾十人都迫得警察放棄控告,如果有幾百人不保釋等拘留,警方應該玩不起的。)

    不過難明的是為何會變成衝出干諾道中(我在電視見到他們衝鋒還以為想佔領立法會外的空地),除了阻塞交通之外還有何效果呢﹖
    我不是說阻塞交通是死罪,像梁振英那種把外國遊客「唔知點算」擺上檯就夠搞笑了(英國罷工隨時讓你滯留幾天呢﹗),但被事旦台 cap 了「司機怒吼」的鏡頭,在公關上都是不利。(雖然那司機反問「為何不去佔領政府總部」,可見他根本不知道就是警方封鎖了政總,示威者才會跑出馬路。佔領政總只影響政府面子,反而不影響任何交通或政商運作。)

    更不利的是,稍後黃毓民和(建黨﹖)陳偉業說阻礙交通是「抗爭必然代價」。
    當他倆的粉絲要開罵前,我要先聲明我其實不反對這句話。可是這番話不是說給「同道」聽,而是要給全港市民聽的,包括那些不大有意抗爭的人。他們應該利用機會向公眾尋求理解和同情,而不是擺一個自以為義的高姿態。因為市民會反感「你自己要抗爭為何要我付出代價」。
    不知是否電視台斷章取義,我希望他們會先「向受影響市民表示遺憾」,再說明「要撼動政府,抗爭中影響各位是無可避免的,希望大眾諒解。」(其實這說辭不就是公用部門崛路改道時的口吻了麼﹖他們會玩的語言把戲為何我們不玩﹖)

    當然,無論如何犬儒的人都有很多。有些人會批評你「太激」(坐馬路有多激﹖),到有記者親證堵路者多和平冷靜,他們又會揶揄你沒膽動真的搞革命、連火也不敢放,所以只是沒用的失敗者(在某些網友身上看得到這種取態,當然他們自己也絕對不會動手的)。這類人你沒辦法教化他們(反正他們自視甚高,你憑甚麼教化他﹖),我們能夠做的只是盡力爭取那些中立的、還願意同情示威者的人。如果把那些人都推向政府那一邊就太蠢了,一時間令自己很高興(就像那些犬儒者),但長遠而言只會令社運窒息。

    「玩野」不是不可以,但還是要在理論上下功夫,還要向公眾說明如何顧及他們,把影響減到最低,以最少的影響爭取最大的利益。(是否真的減到最低是另一回事,正如警方每次低能封路都說是顧及市民的)
    在香港這種反智+犬儒的純商業價值社會,社運本來就是很難玩的。再加上傳媒被河蟹了就更難玩了。正因如此才要更小心,別落入陷阱裡,變成死了也沒人可憐的狀況。

    好玩的是,有人製作了這樣的橫額「反警告」警方﹕
       (網址)

    「警告﹕請(便衣)(根)據《警察通例》20-16將委任證掛在顯眼的地方,否則可能跟(根)據第6章的定義及6-20第34節作出投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多謝合作。」

    警方派便衣混入示威人群中,不止收集情報,還被指帶頭滋事為鎮壓製造藉口(上次好戲量楊秉基就說在反高鐵示威中帶頭擲水樽的人,事後竟然可以施施然走進立法會,而且「碰巧」稍後楊的辦公室就被爆竊,拍下罪證的器材被偷走),這些事情大家都聽/見得太多了。

    以往「好仔唔當差」,除了因為警察危險,亦因為警察經常欺壓良民和受賄,很討人厭。經過幾十年的改善(當然也包括把最「犯眾憎」的小販管理工作「外判」給市政局/食環署),到回歸前後警隊的形象已經很好,再沒有人重提「好仔唔當差」這句話。
    但「好仔唔當差」又回來了。近年警方越來越「政治化」,不能以中立態度面對示威者,並經常採用抹黑、濫權手段以求對付示威人士,已經危害警方的形象和公信力。(特警成尚且會 say sorry,新的這個只說「道歉是天方夜譚」)

    往年在示威中聽到的怒吼是「警察開路﹗」今次聽到的已是「警犬開路﹗」

    老媽說﹕沒所謂的,反正你們最後都要聽他們話。也許吧,畢竟槍在他手,但以往警察有權威、大眾信任,很多糾紛只要講兩句就可以解決﹔失去了尊敬和信任,執勤往往是事倍而功半。(這一點你想像成教師就可以,沒有威信的老師,就算可以依靠學校威權,都是沒效率的。)

    林忌對前線警員的詰問其實很好﹕

    「你覺得自己o既報酬,對比起指使你果班高官,係唔係低得太離譜?

    點解警察今日冇哂警察宿舍?點解有差人要搞到住公屋?點解果個警察宿舍長大o既曾蔭權,走去賣哂 D 警察宿舍畀大地產商?現‧崇山、半山壹號、港景峰原本全部都係警察宿舍,再畀佢地咁落去,豐盛街、順利豪庭終有一日佢地都會賣左佢!當你地依家正在準備受上頭命令採取行動o既時候, 有無想過這些命令可能牴觸香港法例? 回想一下廟佳桑拿案, 依家响獄中o既伙記, 當日給他們指令o既上頭, 有沒有給他們一聲慰問?退休金、長俸冇哂o既時候,你上頭會唔會賠畀你?點解你地今日辛辛苦苦唔係去捉賊,去打擊罪案,去捉黑社會,而係企係度同自己市民為敵?

    如果是無奈服從命令、被動完成上司的指示,或許還值得同情(有人會話「不如你考慮轉工啦」)﹔
    如果是主動助紂為虐、藉機在示威者身上發洩,那就死有餘辜了。

    9. 後話﹕先前某天拍攝到觀塘消防局「不知為何」下半旗的模樣,很適合轉為這政府而貼﹕
     

    有個內地五毛聲稱香港人是收錢去遊行的,他大概搞混了慶回歸遊行和七一反政府遊行。只有土共有那麼多錢僱人去遊行,亦只有土共失民心到要用錢請人去遊行。(至於那些連打風落雨都怕的膠人有沒有收錢,我就不知道啦,你自己去問。)

    我們這些遊了行但沒錢收沒飯吃的,而且政府沒撤回遷補方案,豈不白行﹖十三號齊齊去包圍立法會追討欠薪﹗

Comments (13)

  • 七一都變成非法遊行的話,豈會得一千幾百人呢

  • 如果說中途亂入應該都是比較早的-我和推友意圖在隊頭入(SOGO前天橋入),結果過了數百人才看到隊頭,到SOGO時更被另一隊(雙頭蛇)攝入,至少5分鐘不能動...
    另外@oiwan當日report是灣仔298自3:45起有1000人/min過 (至6:44PM http://twitter.com/#!/oiwan/status/86746871187505152,龍尾7:30PM才過 http://twitter.com/#!/oiwan/status/86763288762908673)

  • 最近銅鑼灣那兩個從來沒有人長期停留,我守在銅鑼灣入口睇左三粒鐘,應該有五至六個足球場人走左

    至於Banner,製作者話重有其他,內容被林忌爆曬了

  • @euyak - why noy? 遊行唔一定要七一呢一日。唔好高估一般市民既勇氣,唔係人人都夠膽。你睇下平時d「衝擊」有幾多人敢做就應該估得到。畀晒你幾千人好未﹖

    @vincicat - 個問題係佢係咪好似港大民調咁有系統咁數先。你肯定一路到六點幾,每一分鐘都有成千人行過﹖(每秒16.7人,好密架喎)

    如果係咁,點解去到軍器廠街就數唔到人﹖走晒﹖
    雖然港大民調話淨係數到四萬一千,除番開差不多每秒2.3人,咁又少得滯。

    @galileo_c - 之後入黎果d冇站滿一個場才走,很難肯定的。我想數離開閘口的速度會比較易。

    整多幾幅幾好玩丫。

  • 十分同意閣下的觀點, "唔好高估一般市民既勇氣,唔係人人都夠膽。你睇下平時d「衝擊」有幾多人敢做就應該估得到。"

    還有, 生果報報道: "謝志峰大爆,示威者點玩,黃毓民一早同警方溝通好晒,所以警方一早就知黃毓民佢哋會衝幾吓,然後會靜坐等警察抬。" 香港的示威「衝擊」, 與歐美韓等地相比, 絕對是小兒科. 市民太斯文, 警察太暴力.

  • "莊生兄首次參加,我沒想起早早提醒他買水,那就辛苦多了" <- 衷心相信,原因係方老整蠱佢! XD

  • 區﹑歐﹑歐陽﹐本是一姓﹐皆源於歐陽也﹐乃越王無疆之子孫。

    演變是姒->歐陽->歐->區。

    因此﹐區姓是讀歐音的。

  • 又﹐俗語中之翻閹﹐同翻兜﹑翻灼﹐含重覆同意。

    不過﹐羅浩階在皆大歡喜中﹐卻有一句經典台詞﹕「翻閹真係好難受ga~~」(這就是玩你那個爛gag)

  • @若缺齋老人 - 話晒都係好同學,雖然政見不同,絕對唔會咁對佢啦。

    @文少 - 1. 個重點係,在場朋友冇人知……

    2. 謝謝補充。XD

  • 當然,無論如何犬儒的人都有很多。有些人會批評你「太激」(坐馬路有多激﹖),到有記者親證堵路者多和平冷靜,他們又會揶揄你沒膽動真的搞革命、連火也不敢放,所以只是沒用的失敗者(在某些網友身上看得到這種取態,當然他們自己也絕對不會動手的)。這類人你沒辦法教化他們(反正他們自視甚高,你憑甚麼教化他﹖)

    你形容緊陳X文?(笑)

  • @newhist - 你可以把眼光放遠一點,世上犬儒者甚眾。

  • 方兄, 握握手!! "林公公" 我都係叫"翻閹"架!!

    那天毛孟靜的衣著神態, 又真係好似昂山素姬

  • @wayne5354 - 難得大家都想到同一句 XD
    真係激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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