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 2010

  • New Territories: at the beginning

    之前買了另一本《展拓界址—英治新界早期歷史探索》(劉智鵬主編,中華)

    本來打算放在圖書館的,之後見到原來小學同學黃君健兄有一篇論九龍城寨和清末兵制的文章也包括在內。自然又要支持一下據為己有
    以前讀過魯金(即梁濤)的《九龍城寨史話》,裡面也有一篇介紹清代兵制的文章。那麼久以前讀了還意猶未盡,現在再來一篇也很好。尤其看英國人怎樣把他們的軍銜跟中國的比較,也很有趣。

    較難接受的是,本書文章有不少作者都是內地人(至少在內地得到學位),文章中自然也有較多內地觀點。本地史,若不是專門出版給內地人看的話(就如回歸那幾年內地出版的一大堆書),似乎還是由本地人修更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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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或挑骨頭﹕

    p.11 「駱克……居然大肆宣揚殖民侵略等經常鼓吹的『自然邊界論』,力主以新安縣北部界山作為新界的北部陸界」

    就算「自然邊界論」被殖民主義者鼓吹,不代表這個理論本身不合理。不遵循自然邊界會引起甚麼問題,人民網一篇討論非洲邊界的文章說得很清楚。更有甚者,中國跟北韓的邊界就是鴨綠江圖們江、跟印度尼泊爾以喜馬拉雅山脈為界,這些難道都是殖民主義的陰謀麼﹖

    要反駁駱克,倒不如嘗試論證深圳河也是一條自然邊界﹖
    還是連作者自己也覺得說不通,因為現邊界的確切割了很多沿線鄉鎮﹖(沙頭角中英街就是一例)
    又或者他應該問,切得不自然又如何﹖

    p.12 「清政府為此曾指示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赫德向英方提出保護中國稅收的若干具體建議,其中包括保留新界的中國稅關、保留並正式承認中國海關在香港設立的辦事處,中國緝私船有權在租借地水域繼續活動等保證中國稅收所必不可少的措施。但是,中方的這些要求均遇到無理拒絕。」

    如果英國交還香港後,要求在香港保留稅關以保證英國稅收,不知會否被中方「無理拒絕」呢﹖還是會說這是帝國主義侵略的伎倆﹖
    我想一般而言一個國家是不會容許別國在本國領土上設關和巡邏的,抽稅和巡邏都是主權內的事。(美國現在於若干國家派駐海關官員,預先檢查貨櫃和封箱以加快清關手續。但這只是兩國同意之下的互惠安排,接受美國關員的國家亦可以駐關員到美國港口做預檢。而且關員只負責檢查貨櫃,不能行駛執法權力,我想中國也不會讓美國海關在中國境內拉人封艇吧﹖)

    我想在譴責英國侵略之餘,作者也應該學一句廣東話「做人要調得番轉」。
    英國人侵略當然不對,但不等於被侵略一方總是合理的。要站在雞蛋一方也不代表不用講道理。
    我們可以說香港是主要轉口港,批評英國不協助中國保證稅收,分明對中國不友善、欺負中國,但不能說拒絕中國官員在英國領土行使權力是無理。

    又,之後作者提到九龍城的問題。英國人固然有預謀要趕走中國駐守九龍城的官員(按條約可以駐留),但既然城內居民不多,在九龍半島中心地帶駐留中國軍隊,很難說對英軍防守沒妨礙(那句「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擺明是英國留下來作藉口的,認栽好了)。
    反之,與武官不同,九龍城內的巡檢只是文官(治安官),手下沒兵將,英國人把巡檢也趕走了,倒是很明顯地違約。

    p.14 「修建廣九鐵路及其支線的建議」

    抱歉,這本書是在香港出版的。應該按香港人的習慣稱之為「九廣鐵路」。

    p.15 「明白了駱克《報告書》的性質,正確地認識駱克就不成問題了。」

    這說法有點怪,駱克一生人做了那麼多事,報告書只是其中一份公文書,以一份公文去解釋一個人不是以偏概全嗎﹖

    p.21 「英軍上尉(Lieutenant)溫頓及軍官(Corporal)維活」

    未知這兩位是陸軍還是海軍。因為按照維基的資料, Lieutenant 在陸軍是中尉、海軍才是上尉。至於 Corporal 分明是士官,籠統地譯作「軍官」也不妥(士官介乎於軍官和士兵之間),但維基記載中 Corporal 是陸軍下士,英國海軍沒有 Corporal 的軍銜。如果兩人都是陸軍的話,前者就應該是中尉。

    p.25 「此軍隊由大鵬協領所統轄」

    「協領」一詞在本書其他文章中似乎未見過。反而黃君健兄那篇〈試論新界租借前九龍寨城的駐軍與晚清兵制〉文中用的是「協鎮」。

    p.112 「1885年1月,全港全部十多名執業師聯同數名德高望重的社會賢達和業權人入稟立法局」

    十多名執業「甚麼」師呢﹖律師﹖當時應該不會有十多名測量師吧。

    p.128 「新界居民與香港、九龍的華民縱使毫無往來,對那裏同胞的處境也未必就全無所聞吧﹖……如果英國人以往在港島和九龍的作為真的是言行一致,對土著居民毫無侵奪、優禮有加﹔對自己的承諾信守不渝,那麼,新界併入香港,這對新界農民來說豈不是一個發財的良機嘛﹖」

    作者說新界人反抗英國,是源於英國人不保護港九原居民的土地權益。這裡只提幾點質疑﹕
    第一,新界絕大部分人都是農民,農民通常對外界社會所知非常有限(尤其是百多年前)。否則不會有「鄉民」的戲謔。
    第二,港九地區的華人和新界農民的生活方式很不同,港九地區農民很少,難以比較。
    第三,對於那年代的農民,作者以為他們會看到「發財的良機」未免是要求過高。雖然新界在英國租借後確實有所發展,但規模不大,直到近幾十年才普遍發展起來。一百年前的農民會看到「收地賠償優厚」,是不大可能的事。
    第四,英國人是擺明車馬來侵略的。「侵略」總令人想起「掠奪」,本身已經足以引起反感和懷疑。單是聽到大清的國土(新界)被英國人搶了,自然會害怕自己的田土同樣會被英國人奪去,就算不知道英國人在港九的土地政策也足以反對。
    第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新界人的「抗英揭帖」(公告)根本沒類似「港九華民的田土被奪,新界亦會一樣」的說法,只說英國人會「奪我土地」。如果新界人確知港九有這樣的事,大可寫進去增強說服力。當然沒有寫不等於新界人不知,但至少這揭帖並未支持「新界人知道英國人如何處置港九華民土地」的說法。

    p.131 「看來,無論古今中外,各國的政府和政治家們對民眾不滿情緒的反應都差不多,他們總是不假思索地就認為這是有『壞人』藉端生事,因此追查『謠言』、嚴懲『帶頭鬧事』的『壞人』,差不多已成了他們的下意識對策。在口頭上,這些『壞人』必須是『個別人』、『一小撮』、『極少數極少數』云云,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何以這『一小撮』會讓手握重兵的當局如此神經緊張呢﹖」

    這段固然是批評英國的,不過現在見到你會想起誰﹖誰聽到這段話會更緊張呢﹖

    p.149 註71. 「所謂『初步』,英文作 prima facie,或譯作『表面的』,作為法律術語的涵義,即在沒有任何反證的情況下可以確認一項事實的證據。」

    沒甚麼問題,只是想給大家看看維基的解釋

    p.168 皇室訓令 「蓋有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玉璽

    很明顯英國不會用玉造的璽,所以應該稱「國璽」。

    p.178 有關九龍城的樞密院訓令 「在租期內,宣佈為女皇陛下舶來品殖民之重要組成部分,與原來即為該殖民地之一部分無異」

    覺得「舶來品」三個字很怪嗎﹖我找了原文

    「ordered that the territories within the limits and for the term described in the said Convention should be, and the same were thereby declarded to be, part and parcel of Her Majesty's Colony of Hongkong, in like manner and for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as if they had originally formed part of said Colony」

    可能是先用機器翻譯再修改遺下的問題﹖我想不到「舶來品」是從哪譯出來的,不過可能來自文中的「parcel」。(在文中指「一塊土地」,但電腦充其量只會譯成「郵包」而非「舶來品」吧﹖)

    (﹕打另一篇文時終於發現錯誤來源。簡易輸入法打「香港」會打「竹、日、4」出現「香」然後再按「shift+1」選關聯字「港」。但如果打「竹、日」之後選錯了4旁邊的「5」,就會誤打「舶」,而再按「shift+1」的第一個關聯詞就是「來品」。所以這其實是打字輸入時的錯誤。
    換言之原文應該是「在租期內,宣佈為女皇陛下香港殖民地之重要組成部分,與原來即為該殖民地之一部分無異」。)

    p.192 駱克報告 「客家,即『陌生人』之意,據說是蒙古人後裔,是十四世紀中葉元朝傾覆後到達華南各省的。」

    肯定這是錯的。

    p.256 「傾向於增加華人力」應為「警力」。

    p.263-264 新界報告「船夫自然會隨手大把花錢,做商店的好僱主」應為「好主顧」。

    p.265 「還有龜類,中國人照例不去捕牠或吃牠,雖然他們出售和食用龜蛋」

    很明顯這些老外似乎不知道龜苓膏和龜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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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中有一篇港督卜力在佔領新界之初的中文告示,大家可以看看香港政府的師爺把英國人的文章寫成傳統中國衙門的樣子﹕

    欽命總督香港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二等水師提督軍門佩帶頭等寶星卜為
    剴切曉諭事﹕照得新安縣屬等處地方,勘定東西南
    北四至界限開列於下,乃我
    大英國大皇帝承
    大清國大皇帝諭旨,准行批為香港展拓界址。去年十一
    月,本部堂躬膺
    寵命來督香江兼轄茲土。現擇於西曆四月十七日,即中
    曆三月初八日,在界內一帶地方換樹
    大英旗號。乃欲各安疆界,和好長敦。屆期本部堂飭屬臨
    蒞此間,恐爾居民人等未及周知,頓開疑竇,或被匪
    徒造謠煽惑,釀成禍端。小民無知,必至一倡百和。合
    亟先行剴切曉諭。為此示諭新安縣屬界內等處各
    色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爾等照常安居樂業,守
    分營土,慎毋造言生事,煽動人心。須知新安縣屬等
    處一帶地方,係
    大英國大皇帝向
    大清國大皇帝批為展拓界址之地。將來通商互市,共享
    承平。凡確屬爾等自置田產,仍歸爾等自行管業。如
    爾等善美風俗利於民者,悉仍照舊,毋庸更改。蓋凡
    守內屬於
    大英國土地之人民,我
    皇上皆一視同仁,務使各享昌熾康樂之福。本部堂仰體
    皇上德意,自應致力以增高爾等之地位,方為盡職。故先
    擬遴選爾鄉中耆老為素日眾望所歸者,以佐辦地
    方事務。又妥立除暴安良之法,保護爾等鄉閭,使得
    太平安靖,各遂其生。本部堂深信爾等具有天良,自
    能安分守法。須知
    國家立法,本為益民起見。如有自外生成作奸犯科者,
    定必按律懲治,決不姑寬。今與爾居民人等約,凡有
    田產、屋宇之業主,須將契券呈出,速行註冊,以便查
    核誰是真實業主,無得蒙混。倘
    國家需用公地,可按照價值給回爾等。須知凡屬
    大英國子民,確可保無受苛虐情事。倘有冤仰,遽情呈
    遞。凡官斯土者,無不樂為伸理也。本部堂言出法隨,
    毋枉毋縱,各宜凜遵毋違。切切特示。

       計開展拓界址及大小各海島﹕

    一北界以東經線一百一十四度三十分過大鵬灣潮
    水漲界之處起,沿漲潮水線,直至沙頭角西為止。由
    沙頭角西,繞沙頭角北,以小路為界。由沙頭角至逕
    口,以小河中為界。由逕口至逕肚,以山道為界。後由
    逕肚之西約一里處起,至深圳河口止,以深圳河北
    岸為界。由深圳河沿海,以至東經線一百一十三度
    五十二分過後海潮水漲界為止。

    一東界以東經線一百一十四度三十分。

    一西界以東經線一百一十三度五十二分。

    一南界以北緯線二十二度九分。

    一所有大鵬灣及後海水道俱歸大英管屬。

    龍鼓  筲洲  上帽洲 下帽洲 赤鱲角 大嶼山
    枕箱洲 疎哥  長洲  石鼓洲 茶果洲 平洲
    尼姑洲 校椅洲 馬洲  青衣  箔寮  蒲台
    潞洲  青洲  佛堂洲 牛頭洲 吊鐘  白蠟
    塩田子 橋嘴  滘西  塔門  赤洲  白潭洲
    黃泥洲 霜洲  吉澳  坪洲

    大英一千八百九十九年四月初九日示

    (照片中的原文沒句讀,按書中文字版的標點加上。抬頭分段則照原文。)

    明報月刊曾有一文,說八十年代內地作家到香港交流時,竟然還見到「爾等居民」開首的公文,於是說「香港是清朝」。
    我沒在街上見過這樣的八股公文,倒是見過餐廳裡「不准吐痰」的舊式告示﹕

    奉市政事務署籲﹕

    隨地吐痰乞人憎
    罰款二千有可能
    傳播肺癆由此起
    衛生法例要遵行

    雖然平仄不太對,但至少也是七言四句、還要押韻。
    連衛生告示也寫成這樣,現在還哪有這種古風﹖
    (現在的人不喜歡看那麼多字,只會寫「隨地吐痰,罰款二千」吧﹗)

Comments (3)

  • 方君你有否重排過?公文排版實在怪,按理只在名前,隔一格以示尊敬,而非另開新行。

  • 一些大陸人對香港的理解.....我講個笑話給方兄聽。
    本市的匯豐銀行分行,請過一個大陸移民做貸款經理,此人喜歡在本地中文報章上寫寫,吹捧自己,搵多少生意。
    有次評論香港回歸後地產大跌,他說其原因是:前殖民地政府的鬼佬高官丟則了職回英國,拋售所住的單位所致。

  • @ruby_omnibus - 我是故意按照片中的那張告示的行文排出來的。你說隔一格或兩格是現代做法,古文的「抬頭」真的是抬頭,我見過其他衙門告示的照片都是這樣。涉及皇帝、國家這類名詞,絕不能落於其他字詞之後。(不怕文字獄乎﹖)

    @chris - 本文指出的,我認為已不是「無知」,而是內地人獨有的偏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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