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6, 2007

  • [為何我們要說話]

    星期六的圖書館課程,導師介紹了一本好書。雖然她教的是小學(而這本書亦很「小兒科」),但我也想買一本回學校。
    這本書是不分年齡的。

    不是我的錯》,雷‧克里斯強森/文,迪克‧史丹柏格/圖,周逸芬譯,和英出版社。
    (另見教育城家長易學站介紹)

    故事內容,可以自己去上面的兩個網址看。在她說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只想起這段話﹕

    德國基督教信義會牧師Martin Niemoeller的詩:

    當納粹對付共產黨,
    我不發一言;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當他們對付社會民主黨,
    我不發一語;
    因為我不是社會民主黨員。

    當他們對付工會,
    我沒有抗議;
    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對付猶太人,
    我沒有反對;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對付我,
    已無人能為我仗義執言。

    (網上有很多版本,不過我是從這裡抄來的。)
    (又,英文維基有原文對照﹕http://en.wikipedia.org/wiki/First_they_came,也提及不同的版本)

    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憑良心說話,而且應該維護說話的權利。
    越多不同的意見,我們越能見到不同的角度,越有可能揭穿原有的盲點。
    這不是說,人多就是正確。正如民主可能變成民粹(甚至暴民)政治,人多嘴雜也不等於有真理。
    可是,一個容許人多嘴雜的社會,總比一言堂的社會,更有可能找到真理。

    只要不是謾罵、誹謗,我們應該把自己真心所信的東西說出來。就算可能是錯的,也不必怕。
    每個人都會犯錯,我所真心相信的可能對、亦可能錯。有時就算論辯過,也不一定搞得清楚。(真理不一定越辯越明的)

    可是,
    我情願寫出來,讓人說「你錯了」。
    總好過藏起來,自我感覺良好,卻連自己真的錯了也不知道。

    有一個很常見的批評﹕你唔知就唔好講。我是斷然不同意的。
    不講出來,你根本連自己「知不知道」也搞不清楚。
    只有把自己心裡所信的說出來,才有可能從不同的意見互相衝擊當中,辨別自己所信的是對或錯。
    (註﹕當然,最聰明的人,不需要自己開口也可以分辨對錯。但在下不是最聰明的人,而且,我們不一定可以單靠聆聽就辨別出對錯。)

    我們交流得越多,越會知道自己的無知和渺小——只要我們有誠意溝通的話。
    曾說無論知識多少,都可以嘗試寫所謂「知識型」的文章,就是這意思。
    被人批評,當然不是快樂的(「聞過則喜」沒幾個人做得到)。但為了增進反思,是值得的。

    「如果以它所面對的問題來量度的話,理性誠然是弱小的。
     如果再和人類的愚昧及狂熱相比,就更顯得渺小了。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兩者不管是在大事或是小事上都主宰人類的命運。
     但在喧鬧和紛亂的年代裏,卻只有理性的成果可以流傳下來。」—愛因斯坦

    ---

    在拙著的「書海潛遇」章首,引錄了這一句名言﹕

    「我不知道,在別人看來我是個怎樣的人。
     但在我自己看來,我不過像一個在海濱玩耍的小孩,
     為不時發現比尋常更為光滑的一塊卵石或比尋常更為美麗的一片貝殼而沾沾自喜,
     而對於展現在我面前的浩瀚真理海洋,卻全然沒有發現。」—牛頓

    這當然不是像某些人所好猜度的,自比於牛頓的狂妄。
    而是讀書所得的感覺,心情與古人類同。

    在下對知識的興趣太廣泛,自問能力有限,無法仔細研究,唯有「周身刀冇張利」。
    如果有人要批評我學問不紮實,我是完全同意的。
    何況在下本來就是個自信不足的人,總是覺得自己「冇乜用」。
    所以,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或者覺得讀了有啟發,那就很好了。

    可是,讀書令我開了不少眼界。自小體弱無法行萬里路的我,從書本中知道了世界的不少事情,所以覺得很感激。
    因為這樣,所以到圖書館工作﹔因為這樣,所以分享自己對「書」的看法。
    是「知識型」還是「膚淺」,其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寫日記第一服務目標,是自己﹕整理自己的思緒,反思自己在做甚麼。
    第二服務目標,是看倌﹕只要有人覺得有用,那就夠了。

Comments (2)

  • 這個年頭,知識泛濫,良心卻變得越來越罕有。

    方兄,請繼續以良心說話,亦透過你的文字,讓人見到良心尚存。

  • 嘩……唔使追得咁快下話。

    又要守夜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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