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9, 2007

  • 家長日。
    又是其他老師都見家長,在下就忙著其他事的日子。

    一清早趕回學校搞書展裝飾。
    「上主」說想有多一點宣傳,說除了平時掛在柱子上的宣傳,還要把「家展日圖書展」的字樣掛到校門上。
    於是我就先前準備了,這天獨自拿了梯子去有蓋操場外面掛上。

    早些時候找不到老師名牌……也好。
    要不然給家長看到我在「扮校工」,只好告訴他這是「資源增值」。
    (其實只是我不想等校工代勞,想省時間就自己來啦。)

    不過太大風了,其實有多少人看到這些字呢﹖我頗懷疑。
    (其實計劃時已經懷疑。不過既然沒有其他好方法,就照辦吧。)

    ---

    到完場時,問他們生意如何。可想而知,好極有限。
    沒辦法啦,畢竟這裡跟八三一樣,都是屋村學校,家長大多比較窮。就算學生看中了書,都是想學校買,多於自己買。

    鬼婆上堂時,竟然說搞書展應該要求書商,把盈利的若干比例抽出來,讓圖書館自由選書。所有本地老師一聽,都嚇了一跳。
    有些書商,根本不願意來屋村學校擺書展,因為沒賺頭。你還要他們分紅﹖
    (除非是名校,家長願意出錢,書商賺大錢,就另作別論吧﹗——鬼婆以前在國際學校工作的。)

    拙著出版後,倒是有三兩個學生買了。
    (有些說太悶了,當然,就是那些被我罵「上三十五分鐘晨讀課就如喪考妣」的人。)
    但有點興趣翻翻的人,多數還是想等圖書館的那本。(對他們而言,這本書總比不上其他東西吸引的)

    這次書展,我提醒過書商,可以帶點拙著來賣,學生可能會有興趣。
    不過沒想到,他們竟然拿了一大堆來。
    非常抱歉,發現到收場時,那「堆」好像沒降低多少。不好意思細問,我猜賣了十本八本吧﹖
    (o拿,我唔係想累人蝕錢架 )

    有些學生很有趣,老是在問我賣書有冇錢分。
    莫說拙著的版稅很少,並不足道。而且拙著第一版是按印數計算的,只要出版社印了,就算賣不出,也會給錢我的。
    當然,身為作者,總希望有多一點讀者。(唔想有人睇,出書黎做乜)

    ---

    對於大部分「街坊學校」的書展,其實書大多是學校買的。
    學生買的數量不多,倒是圖書館和各科主任順道買書。尤其對於後者,有「到會」就不用出去買,對他們是很方便的。

    所以我同樣買了一堆書,同學們遲點應該可以看到了。
    另外買了兩本給自己﹕

    玩轉思考法》,畢華流。香港﹕突破,2003(二版)

    畢華流在《蒙地卡羅戰記》(見零五年七月廿一日日記)後,好像都沒有玩藝方面的著作。
    因為對於畢華流自《寶仔探案》系列以來「說教故事」已經生厭,所以一直沒有看他的書。
    這本書,如果不是翻來看,單單看書名的話,我是不會買的。
    不過翻看內容,談遊藝的,我會買。

    不過,這本書有點「兩頭不到岸」。
    因為主題是思考法,所以他要介紹一下遊藝有甚麼好處,遊戲如何培養「全方位思考」、「多元角度」……全書用不同遊戲來舉例,但我懷疑讀完整本書,是否就會學到那堆「思考法」。
    另一方面,遊藝是貫穿整本書的「餡」,提到很多不同的遊戲。可是,每個遊戲都只講幾頁,所以很明顯,不可能期望對單一遊戲有很深入的討論。
    個人角度看來,這本書是借「講思考」推介遊藝,但似乎難以同時兼顧兩邊。

    雖然,畢華流的遊藝著作,我總會捧場。但我還是有一點很不同意﹕

    「玩」的層次﹕
    (一)玩的意思是不認真、胡鬧﹕這是最低的層次,一定是不好的。我們得認真於工作、認真於娛樂,也認真於休息。(p.17)

    我贊成「認真玩」,也不反對「胡鬧是玩的最低層次」,但我不同意這「一定是不好的」。
    反過來想,讀過《主席手記》的人,應該都會同意裡面的故事有點不認真、胡鬧吧﹖
    但大部分畢迷都會覺得,《主席手記》是畢氏的代表作。那有甚麼不好﹖

    先前的「怎樣寫 blog」討論,已經說到爛了,相信看倌也明白我的意思。
    人不可能永遠認真,總需要有胡鬧嬉戲的時候。否則不把自己憋死了﹖
    (幼兒從遊戲中學習,腦中也沒有所謂「認真」的想法。遊戲就是遊戲。)
    老是胡鬧、從來不認真,才「一定是不好的」。這也是在下說「間中發光」的意思。

    又﹕書中提到「飛行棋」,疊了機別人就飛不過(除非同樣是疊機)。
    有點奇怪,在下玩飛行棋,從來沒聽過這條規矩。
    當然,可以說是我錯了。但我開始玩飛行棋的年代,沒有人頒布過甚麼「official rules」。
    也許就像對鬥獸棋的描述,因為沒有正式的規則,所以變種太多了。

    另外一本,原本打算為學校買,但發覺「埋單」太貴(又怕沒人看),所以自己買了﹕
    怎可以一生一世》,霍玉蓮。香港﹕突破,2006(一版九刷)

    看到目錄有個標題「後現代社會患了愛無能病」,突然覺得很吸引。
    討論基督徒的愛情觀。很有趣地,反對「靈慾二分」論。

    還沒有細讀,但有一段看了,有點反感﹕(動漫迷看了可能會噴火,敬請留意)

    (前一段批評中古時代「禁慾」不當)

    「現代社會對人慾性的處理手法卻恰恰相反,不是加以壓抑和禁絕,反而大肆推崇咎誇張,翻開香港電視電影目錄、城市暢銷週刊,就可以看見城市承認和褒揚人慾性的面貌。《慾海肥花大揭秘》、《食得也瘋狂》、《為食到飛起》、《亂馬1/2》、《龍珠》、《蠟筆小新》各種電視節目、漫畫報刊,把色慾、食慾推崇備至。」(p.33-34)

    姑勿論在下不覺得《為食到飛起》的節目內容有何問題(標題誇張一點罷了),《亂馬1/2》、《龍珠》、《蠟筆小新》究竟推崇了甚麼欲望,更令人疑惑。我甚至懷疑作者是否真的讀過那些動漫作品。

    亂馬1/2》我也沒看過,但以我所知,故事有一個會「變性」的主角。故事內容只是借「突然變性」的橋段來開玩笑罷了。如果這也算「推崇色慾」,難怪有傳聞台灣把叮噹列為「十八禁」了。(見唯心論第10話第四點,註﹕叮噹經常出現大雄偷看靜宜出浴的鏡頭)

    龍珠》剛在香港播映時,我看過了(第一輯)。實在沒發現甚麼「食色」的橋段,如果說有甚麼「欲」,也只是有爭奪龍珠的物欲,和奸角想控制世界的權力欲。
    (註﹕本書是1996年初版,離在下看第一輯龍珠差不了幾年)

    至於《蠟筆小新》,我也沒看。經常受家長老師批評,最出名的是「小鳥當象鼻」的畫面吧﹖
    這故事確實比較「有味」,但拿性來開玩笑,是否就是推崇性欲﹖(反過來說,拿學者開玩笑,是否等於推崇求知欲﹖)
    那麼我們應該開甚麼玩笑呢﹖

Comments (7)

  • 蠟筆小新經常拿成年人世界食欲和色欲**的壓抑**來開玩笑。

  • <>的"問題", 若我沒記錯劇情, 是因為當亂馬由男變女時, 經常出現上半身裸露鏡頭. 不過更經典的當然是公然非禮女性, 偷窺和偷女性內衣褲的色情狂 -- 亂馬的師公.

  • 上述所提及的是漫畫<> (竟然無法顯示這字= =!)

  • 龍珠裡面 , 好間唔中都會有龜仙人色迷迷地 "裝" 女仔走光而流鼻血的畫面

  • 謝指教。

    (龍珠裡面 , 好間唔中都會有龜仙人色迷迷地 "裝" 女仔走光而流鼻血的畫面)<---------咁都算有問題﹖

    何況,在這些動漫中,沒有人認同這些「不良行徑」吧﹖
    咁又算咩「推崇」呢﹖

    我係懷疑作者對「推崇」的標準。

  • 龍珠裡面豬八戒曾經想迷魂奘子,然後攪佢。

    基督教鼓吹禁慾,呢一點應該係同世俗社會最大分歧的地方。但估唔到佢對飲食節目批判到咁既程度,幾乎係苦行僧....會唔會太脫離現實?

  • 龍珠……當年睇完都冇件事,我咩都唔記得晒了。

    我未睇,又唔係話佢連飲食節目都要批判。不過佢認為飲食節目都係「推崇欲望」,就係事實。
    (其實咁都實際過死光社班人,淨係針對色情,故意忽略食和色都是人生本能,飲食節目和色情節目有相同目的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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