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4, 2007

  • 三師會談性與愛(第一段 / 第二段)

    Kursk 大提到一個有關「貞操誓約」的現象,其實上月《科學人》(二月號)也有提及﹕

    〈美國青少年的性行為〉
    「宣誓拒絕婚前性行為(例如美南浸信會所倡導的),對促使生育率下降可能也有些影響。自1990年代早期開始,至少已有250萬名青少年宣誓在婚前保持貞操,但這並沒有提供青少年避孕的資訊。做這宣誓的青少年比那些未宣誓的人,可能進行婚前性行為的人數少了 1/3。但那些打破宣誓承諾的青少年在進行第一次性行為時,則比未宣誓過的青少年較不會採取避孕措施,而且也較不會接受性傳染疾病的檢查。結果,宣誓婚前保持貞操的青少年,與未進行宣誓的青少年感染性病的比例相同。」(p.22)

    Kursk 大認為這是因為這些青少年全盤相信了教會宣導「避孕套沒用」的宣傳所致。

    其實不見得。
    這其實是因為宣誓的青少年「自欺欺人」的心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很多年以前已經有人提及過這種心理。(吳敏倫還是《生之慾》的作者葉萬壽﹖)
    一個在嚴厲壓制婚前性行為的環境長大的青少年,一旦發生性行為的時候,反而比性開放環境長大者更不會採取保護措施。不是因為他們覺得避孕套沒有用,而是因為他們要欺騙自己「我是一時衝動,無意中發生性行為」,讓自己良心好過。

    如果你跟「另一半」發生性行為的時候,突然拿出一個避孕套,那代表了甚麼﹖
    很明顯你是早有預謀的吧﹖
    為了「以示清白」,唯一的方法,就是跟異性一起的時候不能準備任何避孕措施。萬一真的發生了性行為,那就只是「一時衝動、受不了試探」,而不是我(或另一半)有意的了。

    對於男生而言,固然如此﹔對於女生而言,更是如此。
    因為傳統認為女生應該沒有性欲,亦認為女生不能表達性需要。
    所以就算一個女生想有安全的性行為,她也不可能自己帶著避孕套。只能在「有意無意」之間,等待男生主導發生性行為。
    於是她可以自我安慰﹕這是因為男生誘惑「呃我上床」,我是完全被動的,「絕對不是」因為我也想要。
    (「約會強姦」有部分情況就是這樣,女生上了床後不能/不敢承認自願,於是聲稱被強姦。)

    當兩個「保守的人」碰在一起,兩個人都抱著這種偽善心態,若然真的發生性行為,沒有任何保護措施,就是意料中事。
    因為,只有毫無保護措施,他們才能騙過自己的良心。

    任何否定人類基本欲望的運動,最後都會導致災難。
    共產主義如是,貞操誓約亦必如是。

    我不認同貞操是好事嗎﹖非也,我認同守貞是好事。(我還是贊成婚後才有性行為的)
    但我認為有很多德行比「貞操」更重要,尤其是「人不能自欺」。
    自欺,是所有失德的源頭。
    (何時發生第一次,真的那麼重要﹖回家才拆禮物是禮貌,但先拆了,天也不會塌下來的。想做,就認了吧﹗)

    所謂衛道者,除了先前指出「以不道德手法推行他心目中的道德」之外,還有一個特色,就是「不分輕重」。
    自欺欺人,是一種很惡劣的社會遺傳。

Comments (4)

  • 得到有見地的回應最令人高興。我同意方大的說法。

    "我不認同貞操是好事嗎﹖非也,我認同守貞是好事。但我認為有很多德行比「貞操」更重要,尤其是「人不能自欺」。
    自欺,是所有失德的源頭。"

    所以,真英雄是知行合一。

    相信婚前禁慾是基督教信仰中最多人守不到的戒命。以前人們十幾歲便嫁娶,性徵和性行為同步,問題不大。現在,要守這個戒命,難度比福音戒毒更高。白粉至少生理上可以戒掉。性慾跟食飯一樣,不能戒,只能忍。

    如果不是因為信仰原因,兩相情願的性關係並不是洪水猛獸。甚至可以是人生美事。

  • 謝。

    我認為﹕
    1. 我認為有相當感情基礎的婚前性行為,和「濫交」應該分清。
    對於後者,我也反對﹔對前者,卻不見得。
    2. 最重要的不是「性行為」本身,而是負責任的態度。
    性行為之所以出問題,並不是因為性本身,而是因為做的人沒有考慮後果。而「不考慮後果就行動」的習慣,亦不只帶來「未婚懷孕」的問題。
    只有令人有負責任的態度,才可以解決問題。講「婚前守貞」反而造成上面的自欺。
    3. 另一方面,其實我們應該教導學生如何處理自己的性需要。
    不是說冰水浴,而是自慰或色情物品的使用。(當然,這點完全看不到可以在香港實行的希望。)
    不做沒甚麼大不了的,但性欲應該有出路。否則死忍爛忍,很易走火入魔。

    關於禁欲,其實有兩點值得注意﹕
    1. 如大大說,古人婚姻與生理同步(吳敏倫也說過)。莫說十幾歲,三十歲結婚已經算遲,但現在廿幾歲結婚已經算早。如果還有人十幾歲結婚,一定被視為「奉子成婚」。
    2. 其實古人對婚前性行為並不是那麼反感,婚前守貞只是少數人的要求。《周禮》尚且有「奔者不禁」,就算在歐洲,性封閉也是梅毒傳入以後的事。

    衛道士最喜歡引經典,其實《大學》早就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嫌。」

    值得留意的是,「君子慎其獨」亦出於同一段。可見「慎獨」之意,不單純是「非禮勿動」,而是指「內外一致」,不在人前說一套、人後做另一套。

    既然人生而有性欲,就承認它(自己想做),而不是否定它。

  • 在香港有的視野﹐不宜套諸世界。現代人普遍不及昔時早婚﹐只是跟香港目前的保守潛意識﹐還是差了一截。

    至少拆禮物一說﹐其社會含意﹐在於視配偶為己物﹐而衍生的期侍。要探討守貞在宗教上的意味﹐就必先對於教條建構有一看法。教條的本質與教義有異﹐教義多數導人向善﹐而教條則是「免人失節」﹐這種節退﹐跟慎獨的意義不同﹐而是要符合外在的期望。

  • 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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