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2, 2006

  • (《意義—詮釋學的啟迪》,周華山,香港商務/臺灣商務)
    (書影﹕三民書店)

    上次給網友教訓過,方某對於詮釋學誤解重重。所以乘著為神秘人「考古發掘」之機,把書讀完。對於本書,[書海潛遇(16)](二月十三日日記)曾經有幾句介紹,不過「誤讀」兩字並不是書中的說法。
    詮釋學認為,沒有先於閱讀的「現象」和「意義」(這不是唯心之意,而是指沒有獨立於人類理解的現象和意義),但任何「閱讀」都受限於文化背景和人類的思維本質,所以沒有人能窮盡作品的意含,作品的意義和感受沒有一個「絕對客觀」的「正確答案」,甚至每一次閱讀都跟上一次不盡相同。

    為免再被網友揭破,理論到此為止。
    倒是發現裡面有一段很能概括我寫日記的目的﹕

    大家皆曾經歷過「越講越清楚」、「越寫越明確」的滋味。未講未寫,還自以為胸有成竹、駕輕就熟,到真正述說和編寫,才發覺飛沙走石、語無倫次、不知所謂。多番述說後,才漸覺條理清晰、層次分明。

    說話和寫作,每每能幫助人重新認識和發現自己。在我編寫這本書的第一節前,腦海並沒有預先排列千萬字詞的遣用和次序,而只是有豐富但模糊的思緒。可是,它仍未成為現在大家閱讀的文字。要把內心思緒,翻譯為準確的筆畫結構和聲音組織,箇中還須通過很多關卡。唯獨真正提筆塗鴉,才「創造」出某種秩序編排的文字來。

    ……語言積極地建構、整理、編排創造出一個嶄新的現實。(p.184-185)

    我曾經說過,寫日記就是自我剖析,正是如此。
    每一次寫作,都是對自己思想的整理。而不斷寫作、閱讀,就逐漸把自己的思想梳理成型。

    甚麼都不寫的人,或者書寫停留於不知所云的人,他們的內心,其實一樣是不知所云。

    -------------

    用詮釋論來批評原教旨主義者,可謂正中要害。(他們的理解並沒有獨佔「正確」的理由)
    不過,周華山如何批評他們,留給看倌自己去讀。我只順道提提另一例子﹕

    剛剛從別處連到張翠容小姐的一篇文章,如果文辭稍為尖刻,我會以為是胡兄代寫的。
    像梁燕城這種混混,就跟「死光社」的謬論一樣,本來沒有討論的價值。但因為他們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尤其在教徒圈子),所以又令人擔憂。

    如果教徒都喜歡聽這種人講道,其實反映了這批教徒的內心涵養。
    正如一個人所交的朋友能反映人格,他所愛聽、講、讀、寫的,也一樣能反映人格。(當然,任何一種方式,都是不完全的。如果單拿一本書/一個朋友去論斷當事人,那就是以偏概全。)

    任何美好的事情,一經普及到全民,就會庸俗化。這是正常和不能避免的。
    「大學生」如是、「宗教」亦如是。
    耶穌基督之於基督教、穆罕默德之於伊斯蘭、釋迦牟尼之於佛教、甚至孔子之於儒家,都是力行信念的典範,是「聖人」。(此處「聖」取中國傳統,而非基督宗教的意義)
    但當變成普世宗教,就會變成「廉價宗教」、「即食麵宗教」。教徒藉此得到安慰,但沒有提升自己。
    (這樣說絕不排除普世宗教裡也有力行信念、堪稱典範的人,遠如德蘭修女,近至我們身邊亦有。但那是少數,就正如「不頹不廢」的大學生買少見少一樣。)

    不需要為「人心不古」而嘆息,人的表現由古至今都是常態分佈。做得最好(或最壞)的,總是少數。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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